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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6月国家教育部下发通知,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“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”。结果有不少媒体报道,“校园集体舞遭冷遇”,究其原因,“不少学校认为目前推行的条件尚未成熟,最重要的原因是缺乏指导老师”。
其实,校园集体舞本身的目的就是让学生载课余时间轻松一下,从而强身健体。可是这台政策一经推出,却遭到许多非议。下面,请看一下学生网友们的观点:
支持集体舞
(网友Roserian)
“推广校园集体舞”这一举措我举双手赞成啦!在我看来,这一校园集体舞蹈是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形式,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审美情趣,培养合作意识和交际能力,形成开朗、乐观的健康个性;有利于培养健美的身体形态,发展动作的协调性、节奏感和韵律感,提高身体素质;有利于营造“向真、向善、向美、向上”的校园文化,引导青少年追求真善美。
反对集体舞
(腾讯网友)
集体舞真能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?并不反对跳舞能活动经脉、锻炼身体,但跳舞与审美情趣是八杆子打不着一块儿的两回事。跳舞仅仅只是一种运动,而审美情趣是对某种事物、某种现象的一种认同,它受世界观、价值观、人生观等价值取向的制约。赞同跳集体舞,并不等于其就提高了审美水平。这种“培养学生审美情趣”之说,纯系一种托词而已。
看完网友们的意见,编辑我还是保持中立。不过我认为,每天一小时的课余时间应该属于学生自己。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喜欢或者适合跳舞,那么,这样一种整齐划一、全国一律的运动形式,会不会过于单调和生硬?这个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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